5月11日,由湖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牵头的临杭钢材物流企业运输安全源头管控座谈会在升华集团所属企业升华物流召开。湖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一大队、德清县交警大队雷甸中队相关部门负责人,升华物流总经理魏春全,集团管理监察部负责人陈国林等十余位临杭钢材物流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当天的座谈会。
2021年5月3日晚发生的练杭高速浙江湖州段“5.3”六车追尾交通事故,系肇事货车所载工字钢未捆扎未固定造成。这次交通事故造成严重伤亡,也刺痛了社会各界的神经。如何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标本兼治,成为当务之急。
座谈会上,湖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一大队教导员鲁斌介绍了“5·3”高速交通事故,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对正在制定中的《货运车辆钢材安全装载规范》(讨论稿)作了详细解读,征求与会人员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同时,对钢材物流企业加强运输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提出了指导性的建议:检查匹配性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有无显见违法行为,建立全程360度视频监控系统,严格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与货运驾驶人员保持良好沟通,为钢材物资安全装载提供必要支持。
升华物流总经理魏春全在座谈会上作了表态性发言。他说,“5.3”交通事故再次警示我们相关企业要切实加强源头管控。码头、仓储、运输、贸易等相关企业要形成共识,守土有责,重抓落实,建立货运车辆钢材安全装载的标准体系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
他说,钢材物流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提高站位,加强行业自律,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保护自身企业健康安全发展。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工作实际就货运车辆钢材安全装载规范化提出了合理化建议。《货运车辆钢材安全装载规范》(讨论稿)还在修改完善当中,待确定后将推广实施。会议还就签订《余杭德清两地钢铁物流企业钢材安全装载公约》达成了一致。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一旦发生货物运输交通安全事故,首先追究驾驶人员等直接当事人的责任,其次是车辆挂靠单位的责任,必要时还要追究源头的责任。
作为华东地区乃至长三角地区最大的钢材物流企业,升华物流先行一步做起表率,为货运车辆钢材安全装载规范化建设提供“样板”,在保障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也在筑牢自身企业的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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