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安全隐患线索提报激励常态化

时间:2016-07-27  浏览量:

  7月22日,集团公司发布《升华集团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线索提报激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在整个集团范围内付诸实施。这表明,集团安全生产隐患线索提报激励正在走向常态化,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参与安全管理的氛围将更加浓厚。

  上个月全国安全生产月里,集团公司组织开展了以“寻找身边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影响安全的点点滴滴”为主题的专项活动,广大干部员工,尤其是一线员工踊跃参与,排查出不少安全隐患问题线索,引起了公司内外的广泛关注和良好社会反响,积累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实践经验,实现了安全生产管理的创新。

      为了巩固这一安全生产管理创新成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集团公司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综合各方面因素制定了《办法》,通过发动全员广泛开展排查,力求彻底消除各种隐患源,达到“零隐患”状态,从而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全面提升。

  《办法》要求,各子公司要加强领导,全员发动,加强组织,明确责任,逐级管理,层层分解,做到设备安全、操作安全、交通安全,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的良好氛围。各公司要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管理流程、操作规程等,通过监督、执行、落实,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办法》要求,各公司要结合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对员工发现的安全隐患源设立专门的问题库,进行分类管理,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同时要将改造投入和完成改善的时间等都要做好详细的台账登记,杜绝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查找隐患的范围主要是针对当前我们集团内部企业各个环节在操作过程中存在的违反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员工违规操作、设备带“病”作业等一系列影响企业安全生产的现象或行为。

      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公司分别设立“安全生产隐患问题线索提报激励机制”,采用现金奖励的方式,对涉及隐患问题较严重,且容易造成危害的隐患线索酌情给予现金奖励。凡列入集团受奖范围的信息,每条奖励标准在500~2000元不等,凡列入各分子公司受奖范围的信息每条根据价值大小奖励相应的绩效分数或者100~5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对有价值的隐患线索,集团公司可以在相关子公司奖励的基础上再次奖励。

      《办法》规定,所有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提报中发现的信息,在尚未造成危害或严重危害的前提下,集团安全和环保百分考核项中不再作为扣分项;同样,凡子公司组织开展此项活动中成绩突出,干部员工踊跃揭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短板”的公司,且整改及时到位的,在百分考核中以加分项的方式进行奖励,在年度评比中,还将评选一家优秀企业授予组织奖并颁发相应的奖金予以鼓励。

      《办法》还明确提出,所有通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信息提报中发现的信息,在尚未造成危害或严重危害的前提下,集团安全和环保百分考核项中不再作为扣分项;同样,凡子公司组织开展此项活动中成绩突出,干部员工踊跃揭示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短板”的公司,且整改及时到位的,将在百分考核中以加分项的方式进行奖励。所有提供的安全隐患信息线索,应第一时间上报集团相关部门,并进行核查确认。凡同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反映同一隐患源,按上报次序排列,普通员工与岗位管理者同时出现,则普通员工有优先获奖权。

      安全隐患源寻找和反映,要求配有文字、图片或视频。原则上要求以普通员工参与为主,且须实名提报。隐患源提报者须提供个人联系方式,以及所提供的隐患源详细位置所在,便于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核查。

      为免除员工顾虑和担忧,《办法》强调,所有隐患线索反映或提报,均不列入当季度百分考核安全生产管理的扣分项(集团公司自行查到的除外)。同时,任何单位和组织均不得对提报隐患信息中违反操作规程的当事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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