堵塞漏洞、维护企业利益,提升企业公众形象。近日,集团公司新近出台了《关于对财产失窃与招标采购项目后期执行失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管理者,要为管理漏洞“埋单”。
终端的问题,就是领导的问题。针对当前企业管理中左右产品成本的原辅材料的招标采购后期执行力问题,以及因规模扩展、边际延伸加快而导致的财产失窃事件屡有发生等不良现象。集团公司适时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划分管理“责任田”,要求所有管理者务必以制度的要求寻找和消除管理漏洞,对属于责任心问题导致漏洞存在和事件发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和事都要受“制度”的追根究底,管理者、相关责任人也都要因此而自掏腰包“埋单”。
《通知》规定:凡发生财产失窃或招标采购项目后期执行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集团公司将对所在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追究领导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按实际损失额分别给以10%―30%不等的经济处罚。导致损失产生的直接责任人或其他相关责任人,由各公司自行处理。对各公司分管招标工作的领导、招标采购项目的经办人员(包括采购员、工程管理人员、仓库保管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招标采购项目实施中,未能按照招标程序和结果,以及采购标准签订或履行合同,或弄虚作假使企业利益受到损失的,应承担直接责任。同时,对各类仓储物资管理、财务现金管理、生产或工程施工现场物资管理等当事人及其他的相关责任人也要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进行了明确。
崇尚正义,弘扬正气,提升企业公众形象。《通知》还对不良现象署名举报给予奖励的标准进行了明确,对有价值的举报行为,在查明情况后,由受理举报的公司视情节轻重给予500元―20000元不等的奖励。如此高额的奖励标准,用于给自身企业内部管理揭短,在升华也尚属首次,从而也表明公司对强化管理团队责任意识的决心和信心。
相关链接:集团公司董事长邮箱 dsz@shenghuagroup.com
集团公司监察部邮箱 jcb@shenghuagrou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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