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和谐企业 为构建和谐湖州作贡献”

时间:2006-12-25  浏览量:
吴梦根总经理代表市工商联、市商会第五次会员大会全体代表发出倡议 创建和谐企业 为构建和谐湖州作贡献 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   正当全市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之际,湖州市工商业联合会、湖州市商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隆重召开了。会议期间,我们来自全市的会员代表,认真学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听取了市委领导的重要讲话,并进行了认真讨论,形成共识。   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主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有重点分步骤地持续推进。企业是社会的细胞,创建和谐企业,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决定了企业不仅要创造利润,也要自觉地承担起对社会的责任和应尽义务。一个没有社会责任意识的企业不可能永续经营,而一个缺少社会责任意识的企业不可能健康和谐发展。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应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创建社会主义和谐企业,为构建和谐湖州,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倡议:   一、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我们要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基本规范。合法生产,诚实经营,优质服务,守诺践约,公平竞争,依法纳税;努力培养诚信员工,生产诚信产品,提供诚信服务,营造诚信关系。   二、 以人为本,关爱员工。我们要坚持以 人为本,尊重员工,关心和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搞好安全生产,改善员工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积极为员工的全面发展搭建平台,充分尊重员工的主人翁地位,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三、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我们要牢固树 立节约观念,大力建设节约型企业。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实现资源的永续利用;积极推动技术创新,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四、 扶贫济困,回报社会。我们要发扬光 彩事业“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扶危济困、共同富裕、义利兼顾、德行并重、发展企业、回馈社会”的精神,关注社会的发展与进步,积极投身到“村企心连心,共建新农村”和结对经济欠发达村的活动中去,为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人民的共同富裕尽一份责任。   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创造社会财富和实现自身价值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创建社会主义和谐企业,为构建和谐湖州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006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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